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,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,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发布了广州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。
其中,在申请执行人钟某与被执行人刘某、邓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中,法院首创《主动履行证明书》,通过被执行人刘某、邓某偿清欠款后开具该证明书,助力刘某、邓某的信用修复,以解决其急需银行贷款维持企业运转的燃眉之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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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执行人钟某与被执行人刘某、邓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中,被执行人刘某、邓某名下公司有多处在建工程项目,企业经营运转急需银行贷款资金支持。但由于被执行人身份,银行拒绝向其名下公司审批发放贷款。因此,法院向刘某、邓某提出,如果能尽快筹款履行判决义务,将为其出具《主动履行证明书》,助力修复个人信用。刘某、邓某当即表示将全力筹集资金,在执行的第11天,刘某、邓某便分批清偿了2000余万款项及利息。
由此,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作出执行通知书:关于申请执行人钟某与被执行人刘某、邓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,被执行人刘某、邓某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现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。结案当日,法院向被执行人刘某、邓某出具《结案通知书》。随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又向被执行人刘某、邓某出具《主动履行证明书》。
典型意义
助力信用修复重建
解决市场主体融资难等实际困难
现实生活中,《主动履行证明书》等信用修复激励机制,具有比直接强制更为显著的实施效果,能够有效弥补传统直接强制手段的不足,给现有执行程序增添柔性处理的色彩,更充分地释放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。
广州中院商事审判庭庭长王会峰表示,将执行信用修复机制投入司法实践,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出发,通过正向引导激励,有效节约执行查控、财产处置等司法成本,为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按下快进键。
同时,该机制可以助力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和重建,助力解决市场主体融资难、审批难、经营难等实际困难。
文/广州日报·新花城记者:魏丽娜 见习记者:吕惠 通讯员:谢君源、成宇珑
广州日报·新花城编辑:苏琬茜